2000年12月至2001年8月,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连续三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小肥羊文字及图形”的商标,但3次均被驳回,而在此期间,全国数以千计的“小肥羊”如雨后春笋冒了出来。全国各地的小肥羊公司纷纷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小肥羊”文字的商标专有权。“小肥羊”能否被核准,又会是谁所有,大家都在等待着……
一年多后,国家商标局认定“小肥羊”名称通过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的大量使用和广泛宣传,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特征,2003年2月14日,内蒙古小肥羊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通过了初步审查并予以初审公告。
此时,原本都想取得“小肥羊”商标专有权那些公司,看到“小肥羊”要飞了,纷纷提出异议,指出“小肥羊”不具有显著性,是商品的通用名称,要求共有“小肥羊”的利益。
2004年4月5日,国家商标局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核准了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提出的“小肥羊及图形”商标申请。事情并没有完,原异议申请人变身为异议复审申请继续开始了拉锯战,2004年12月2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了对“小肥羊”商标的异议复审申请,核准内蒙古小肥羊公司的“小肥羊及图”商标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这样的裁定后,他们又向法院提起了讼诉。2006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小肥羊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
从1999年到2006年,内蒙古小肥羊公司历经了六年的时间,终于取得了“小肥羊”的商标权,就在他们取得注册商标之后不久,河北省高院和陕西省高院也撤销了一审判决,支持了内蒙古小肥羊公司的诉讼请求。
详情请看:央视[举案说法]“小肥羊”争夺战http://law.cctv.com/20070507/10074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