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万众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商标展示 | 业务指南 | 商标案例 | 法律法规 | 商标知识 | 书式下载 | 招聘信息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信息搜索
关键字:
范 围:
首页新闻中心
 
为牟利仿他人商标 触刑律得三年徒刑

   &nbsp为获取非法利润,假冒多种注册商标,制售假酒。2009422日,河南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没收非法所得及罚金9000元。 

   &nbsp2007
11月,唐某在其家中用沱牌曲酒、枝江大曲、五粮醇等低档酒灌装成假白云边、金谷春、五粮液等高档名优白酒数百件,并用假酒瓶盖、商标、酒盒等进行包装,销售到光山县城关及泼河镇、商城县等地。非法经营数额为18万余元,已销售假冒商标产品非法所得近1万元。
 

   &nbsp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为获取非法利润,假冒多种注册商标,制售假酒,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考虑到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且售出假冒产品数量较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轻等因素。遂即作出上述判决。(汪婷婷)
新闻来源:新闻来源:河南信阳法院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夏萍    点击数:2918    更新时间:2009-05-03 17:49:07    收藏此页

上一篇:2008中国商标问题年度报告
下一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就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答中国工商报记者问
 
 友情链接:
重庆市万州区万众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万州商标-重庆商标-万众商标-万州商标注册-万州商标代理 © 2008-2010 版权所有 渝ICP备08102872号
邮件:xiaping0618@163.com 电话:13101006886 传真:+86 023-58235699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123号佳能大厦四楼(艺术馆、乡村基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