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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取《商标注册证》

   一、简要说明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三、注意事项 
     1、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3、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新闻来源:    点击数:2459    更新时间:2008-11-27 22:41:32    收藏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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